答1、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条件: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7392元 4、申请材料:申请人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土地(山林、渔场)确权证明、收入情况声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5、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户主)书面申请,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 (2)乡镇街道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 (3)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退回并说明理由。 (4)乡镇、街道签署意见。 6、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各乡镇、街道民政所
答根据阜阳市民政局、阜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阜阳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阜民务字〔2021〕3号))文件精神,父母双方重残的可申请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具体办理流程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向迎仙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①父母双方有效期限内的残疾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2张; 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 ⑤三个邻居证明等相关资料。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联系、联系电话0558-6403065。
答根据 关于印发《临泉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救〔2021]255号)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临泉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原有政策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临泉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服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三)政策衔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 详情咨询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58-6403077.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或者展示。《临泉县行政区划图》属内部地图,根据以上规定,不能在网站以电子版公示。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临泉县民政局联系。 联系电话:0558-6403068
答所需材料:结婚档案复印件、男女双方户口簿、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3张,补办流程:男女双方持所需材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答根据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修改《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9》56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19》69号)、临泉县民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民保《2020》220号)
答阜阳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阜民儿福函[2020]4号)文件规定:“困境儿童,一是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低保家庭的、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儿童;二是自身残疾儿童,主要是有残疾证的儿童;三是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儿童,主要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因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目前,民政部门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根据《阜阳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阜民务字[2020]5号)文件规定:“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病、重残、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它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失联,另一方符合重病、重残、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它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详情咨询:民政局:6512878
答本地户籍年满60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 办理地点:阜阳市临泉县建设北路好迪市场D栋二楼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民政窗口; 咨询电话:0558-6403065
答1、受理: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医院证明,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县级民政部门上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办结: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 受理地点:阜阳市临泉县建设北路好迪市场D栋二楼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民政窗口; 咨询电话:0558-6403062
答受理条件:无子女,年满30周岁,有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办理地点:阜阳市临泉县建设北路好迪市场D栋二楼政务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联系电话:0558-640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