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携带身份证到行政服务大厅网签查询机; 2、携带身份证到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查询; 3、拨打住建局电话3961660,提供合同编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4、皖事通查询系统正在对接,暂时无法使用。
答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由住宅小区居民自主实施,临泉县暂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3965925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 (一)申请程序 农户自愿申请,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 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核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经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6万元。对于房屋局部存在险情,经评定或鉴定达不到C级或D级危房等级标准,符合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统筹解决,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答 根据临泉县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临泉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临整房组〔2022〕2号)精神,对于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同级财政按契税应税价格1%—3%的标准(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购房人补助。为做好新建商品房购房契税补助的申领、发放工作,现就临泉县购房契税补助实施细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对于在临泉县范围内于2022年6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根据申请,给予购房契税补助。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备案首次日期为准。 二、补助标准 按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00%进行补助。 三、实施主体 临泉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购房契税补助工作的组织实施。购房契税补助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保障,在政务中心设立购房契税补助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由县财政局、住建局、自规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补助申请 (一)申请资料 1.购房者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者为非自然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单位银行账户、法人代表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以上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 2.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表(留原件); 3.契税完税凭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5.《临泉县发放购房契税补助申请表》(从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在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 (二)有关流程 1.受理:申请人持上述申请资料到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留复印件,原件及时返还后申请人方可离开。如申请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 受理地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58—6538169。 2.审核:临泉县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办理的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3.公示: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由综合窗口统一保存,并汇总相关信息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4.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住建局向县政府申请购房契税补助资金进行兑付,原则上每月兑付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如果在受理过程中发现申请人通过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契税补助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购房契税补助资金,在2022年6月10日前已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者,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2年6月10日-12月31日期间仍由同一购房者(含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为同一房源重新签订(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重新网签备案的,不得享受购房契税补助;司法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定解除合同并撤销备案的除外。 (三)申请人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购房契税补助申请材料。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助申领资格,届时不予受理。 附件:临泉县发放购房契税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临泉县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5日
答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住房;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低收入低于15859.5元、中收入低于22303元。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参加工作不满5年,已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录用手续或与本县城镇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交纳社会保险,在本县城镇无住房。 3.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与本县城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并在本县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本县城镇无住房。 申请公租房的程序是: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就业单位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提交所在街道或主管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街道或主管单位统一向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交材料。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电话:0558-3961661
答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对象主要六类: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2.农村低保户;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5.农村低保边缘家庭;6.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答 2021年阜阳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已完成数据贯标,今年的年审工作,县住保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需要个人提供资料,年审没有时间限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如有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户住保部门会提前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答不可以,因为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条件。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仍可申请贷款。 临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泉县人民东路49号0558-6522899
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咨询电话:0558-3961677 咨询部门: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咨询方式:0558-3961660 办理地点:阜阳市临泉县建设北路好迪市场D栋二楼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受理条件:房屋合法有效,具备预售资格,买卖双方自愿交易。网上自行签订,无需受理。 申请材料:1.商口房买卖合同(预售)电子或纸质、原件5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纸质、复印件1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申请表纸质、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合同后上传到住建局备案系统,核查预售合同备案相关材料,商品预售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信息能否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即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