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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政直通车
  • 2022-11-10 2023年城乡居民医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3.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 5.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96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为每人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 三、集中参保缴费期 原则上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 四、待遇享受期 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五、缴费渠道 参保群众通过“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参保缴费 六、温馨提示 1.阜阳市医保局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新生儿继续执行“落地”参保政策,办理户籍后即可参保缴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我市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小学校学生和在园幼儿原则上随父母或在户籍地参保。 3.在集中缴费期间,政府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享受分类资助政策的群众暂不支持线上缴费。 4.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严禁制度内重复参保,除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形外,不得跨制度重复参保。支付前请认真核对参保信息,并确认未在异地参加职工和居民医保,避免重复缴费。 七、代缴政策 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50元;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10元,个人缴费每人40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280元,个人缴费每人70元;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175元,个人缴费每人175元。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户政府全额代缴(给予孩子父母代缴,需要向卫健委确认是否在代缴名单内) 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其他特殊人口参保资助政策,按照部门职责规定落实。

  • 2022-10-26 职工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根据阜医保发〔2019〕74号文件规定,参保单位按8.9%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分娩产检结束后携带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出院记录,社保卡等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生育津贴申领,也可以从阜阳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生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顺产5个月、剖宫产5.5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多0.5个月的津贴。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临泉县医保局联系。联系电话:0558-6537302。

  • 2022-08-23 职工医保政策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于2022年3月1日下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3号)文件,该文件自2022 年7月1日起执行。按照文件规定,临泉县参保职工在阜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下列规定执行:起付标准8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 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 元。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临泉县医保局联系。 联系电话:0558-6537302

  • 2022-07-25 申请大病救助流程

    在申请医疗救助时,持户口簿、身份证、出院小结、大病保险结算单、粮补卡、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在接到申请后,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县级医保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完成审批。 咨询部门:县医保局

  • 2022-06-22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阜阳市各级医保部门自成立以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深入实施医疗保障扶贫行动,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织密织牢基本医疗保障网,充分发挥了医保制度防贫减贫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市医保局等七部门印发《阜阳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办法》(阜医保发〔2021〕95号)。 《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351”和“180”)不再执行,过渡到医疗保障三重保障制度中,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对所有参保人员实行公平普惠保障;大病保险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倾斜支付;医疗救助实行托底保障,对不同的救助对象,确定不同的待遇标准。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不断增强农村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实行参保缴费分类资助 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个人资助标准     2022年个人筹资标准    2022年资助金额     2022个人实际缴费金额   2022年财政配套 特困人员         100%               320元               320元                 0元                 580元 低保对象         80%-90%                                280元                 40元 返贫致贫人口     70%-80%                                250元                 70元 监测人口         50%                                    160元                 160元 稳定脱贫人口     0                                       0元                  320元 普通居民         0                                       0元                  320元 二、实行三重保障制度 三重保障制度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参保居民基本的医疗需求问题,大病保险解决医疗费用高、个人负担重问题,医疗救助解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问题。简单来说,就是“一重保障保基本、二重保障保大病、三重保障托底线”。 一重保障保基本(基本医保) 所有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均可以享受统一的基本医保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大额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待遇,具体待遇标准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阜政办〔2019〕18号)文件执行。 1.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参保县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支付比例为55%,年度支付限额为250元。     2.“两病”门诊待遇:享受“两病”门诊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在“两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按55%比例支付,一个年度内,封顶线均为每人330元(含普通门诊支付限额),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累计封顶线均为每人390元(含普通门诊支付限额)。     3.慢特病门诊待遇:参保人员患有我省75种慢性病病种的,经医疗专家鉴定后可以享受相关病种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药费用支付待遇,具体待遇标准按照《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阜医保发〔2021〕58号)文件执行。     4.大额门诊。大额单次门诊合规医药费大于(含)500元,起付线(2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3000元。 5.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享受支付待遇,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支付比例均不相同,级别越低的医疗机构起付线越低,支付比例越高。             本地住院待遇标准 医院级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         200元           85% 二级               500元           80% 三级(市属)       700元           75% 三级(省属)       1000元          70%                            异地(阜阳市域外)住院待遇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规范转诊                            未转诊                                  起付线    报销比例                  起付线   报销比例 省内一级及以下                400元       80%                     400元      70% 省内二级和县级                1000元      75%                     1000元     65% 三级(省内市属)              1400元      70%                     1400元     60% 三级(省属)                  2000元      65%                     2000元     55% 省外:规范转诊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最低2000元,最高1万元,报销比例60%;未转诊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最低2000元,最高1万元,报销比例5。0% 备注:1.住院合规医药费用保底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2.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30万元。 二重保障保大病(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第二重保障)。其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政策还实行倾斜支付,主要是起付线减半执行,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人员类别        大病保险起付线     大病保险封顶线                  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分段支付比例                                                         5万元以内段   5-10万元段   10-15万元段   15-20万元段   20万元以上 普通居民            13000元           30万元                 60%         65%             70%          75%           80% 特困人员、低保对 象、返贫致贫人口    6500元              无                   65%         70%            75%           80%           85% 三重保障托底线(医疗救助) 第三重保障(医疗救助)主要针对的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这部分群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救助。同时,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上述四类人群,如果经过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很重的,还可以享受二次救助。 稳定脱贫人口和普通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可依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医疗救助待遇标准 人员类别 救助标准 人员类别 起付线 救助比例 救助年度限额 二次救助:对规范转诊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比例再次救助,二次救助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 特困人员 0 90% 50000元 低保对象 0 75% 50000元 返贫致贫人口 1500元 70% 50000元 监测人口 3000元 60% 50000元 依申请救助人员 20000元 50% 30000元 无 依申请救助流程: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市、区)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批的程序,实行依申请救助。 温馨提醒:需要前往异地就医的参保居民,请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阜阳市医保局将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在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统筹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作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让广大农村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 2022-02-07 2022年度城乡居民

    二、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县长期居住并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的城乡居民。 (三)本县行政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三、筹资标准及资助政策 (一)继续提高医保筹标准。2022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90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同步提高30元,为每人58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40元,达到每人320元。 (二)完善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救助对象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1.全额资助政策。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20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给予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20元。卫健部门认定的农民和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妻、农村双女绝育户(2015年12月31日)夫妻、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给予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20元。 2.定额资助政策。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280元,个人缴费每人40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250元,个人缴费每人70元;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160元,个人缴费每人160元。 3.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4.其他特殊人口参保资助政策,按照部门职责规定落实。 上述各类资助对象重复的,按照最高资助标准享受一种资助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资助。11月20日前,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局提供资助对象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对12月底前动态新增的资助参保对象,由各部门在12月31日前提供名单。 四、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期限 (一)实行接年度集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原则上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外出务工人员。鉴于城乡居民中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2年2月28日。 (四)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大中专学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若大中专学生为救助对象,可选择在救助对象身份认证地参加居民医保。 (五)做好跨制度参保的衔接。因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具体按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人口、监测人口等特殊群体,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五、缴费方式 (一)网上缴费为主。个人通过手机缴费,关注“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登陆皖事通,按照筹资操作流程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请领取并保存电子票据。 (二)定点与上门收缴结合。各乡镇(街道)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为单位设置筹资缴费点,收缴个人参保资金,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群众,组织人员主动上门收取个人参保资金。收缴完成后要逐人登记造册,网上缴费成功后领取电子票据并打印,发放到参保群众。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协助镇村开展工作。

  • 2022-01-19 慢性病卡办理

    一、新农合申请慢性病 (一)申报对象:临泉县域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所有居民 ; (二)申报时间:每月20号之前上报,每月鉴定一次; (三)申报流程:由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符合申请办理慢性病证患者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统一归类上交县医疗保障局,由县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四)申报资料: 1.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2.近两年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个别病种需提供三级医院)申报病种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报告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慢性病就诊证审批表》; 5.所申报的病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慢性病病种; 6.所申报的病种必须符合准入鉴定标准。 (五)慢性病病种: 常见慢性病病种: 1.高血压(ll、lll期)2、慢性心功能不全3、冠心病4、心肌梗塞5、脑出血及脑梗死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8、慢性活动性肝炎9、支气管哮喘10、慢性萎缩性胃炎11慢性肾炎12、糖尿病13、甲状腺功能亢进14、癫痫15、帕金森氏病16、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17、腰椎间盘突出18、强直性脊柱炎19、股骨头坏死20、结核病21、脑瘫(小于7岁)22、重症肌无力23、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4、硬皮病25、银屑病26、精神障碍(非重性)27、白癜风28、艾滋病机会性感染29、白塞氏病30、肌萎缩31、肾病综合征32、弥漫性结缔组织病33、晚期血吸虫病34.甲状腺功能减退35.骨与关节结核36.严重阿尔茨海默病37.痛风。 特殊慢性病病种: 1.再生障碍性贫血2、白血病3、血友病4、精神障碍(重性)5、恶性肿瘤(放化疗)6、慢性肾衰竭(尿毒症)7、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8、肝硬化(失代偿期)9、心脏换瓣膜术后10、血管支架植入术后11、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肝豆状核变性14、淋巴瘤15、骨髓瘤16.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17.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后(抗排异治疗)18.耐多药肺结核。 说明:如慢性病病种省和市医保局有动态调整,执行上级单位调整后的慢性病病种。 咨询电话:0558-6537367临泉县医疗保障局                                        二、 职工医保慢性病办理      1、临泉县符合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的参保职工须填报《阜阳市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申报表》,患者持二级以上住院病例、社保卡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两张。职工医保慢性病卡报销病种有76种,建议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局窗口办理。 2、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费用,一个年度内报销的起付标准为400元,起付标准以上,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以内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80%比例支付。 3、目前我县已开通两家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医院(临泉县人民医院、临泉县中医院),基本能满足慢性病患者需求。 4、待办理时,申请人可选择分别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在此三类等级医院分别选择三家定点报销医院。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咨询电话:0558-5396203  临泉县医疗保障局

  • 2022-01-13 补办慢性病本的流程和

    群众携带居民身份证即可到临泉县医保大厅申请补办慢性病就诊证。

  • 2020-07-13 异地转诊、异地备案咨

    临泉县职工医保、城乡医保(新农合)异地转诊或异地备案电话:0558-6403578、3961612

  • 2020-03-24 个人医保信息错误的怎

    可以携带证件到当地卫生院进行更改,也可以到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医保窗口进行更改。(本人不能到场的需同一户口下的成员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更改) 咨询电话:县医保局0558-6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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