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坛首页 > 晓政直通车
晓政直通车
  • 2019-11-28 外嫁女拆迁政策解读

    按照《关于印发临泉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实施征迁工作,《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征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是指征地告知之日前被征地范围内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籍常住人口,包括在籍子女、合法婚姻的婚入人员。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计入安置人口:1.原为当地户籍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士官(符合国家军人安置政策的除外)、服刑、劳教人员等;2.有准生证和出生证明的新生儿;3.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有当地计生台账、独立房屋且确实长期居住本地的;4.男方在女方家定居并转入户口,且女方符合安置条件的。”第三十二条规定:“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安置人口:1.寄居、寄养、寄读以及挂空户的人员;2.已死亡但未注销人员;3.已婚出人员离婚后回迁户口的”。

页面纠错(注:标有*的必须选择/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