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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h6294311

mjh629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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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8-03-26

艾亭镇农村自建房政策

发表于 2021-06-21 13:58:42|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你好:
我家现在居住的房屋旁边一直是一块废地,平时放些柴草,种了几棵树。由于家里有两个男孩,都未婚,现在为了两个男孩结婚,需要在现居住房屋旁边的这块废地上新建一处房子。但是镇土地管理所相关人员一直反对我们家在这块废地上建房,不体恤我们家的实际情况,我是一名党员,我也知道政府有相关的土地政策,因此有如下问题需要解答:
1、我家现居住房屋旁边是块废地(平时放些柴草,种了几棵树),并不是耕地,为什么不能批准自建房?如果有相关政策明确要求非耕地也不能自建房的话,请提供相关文件或链接。
2、我家两个男孩均未婚,如果不能在旁边这块废地建房的话,在农村就会面临房屋不够人均一处,结婚困难的问题,政府政策是否应该考虑实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应该为了省事一刀切忽略农村家庭实际情况。
3、我家老宅基地(爷爷奶奶居住过)因为各种原因已经废弃了十几年,是否可以用老宅基地与现居住房屋旁边的这块废地进行等面积变换,在现居住房屋旁的这块废地上新建一处房子。
以上,希望政府能针对以上3个问题给予详细解答,并考虑我家农村实际情况,给予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望回复,谢谢!
网帖办结后,本人方可评价
艾亭镇

艾亭镇

发表于 2021-06-29 15:59|只看该作者

沙发

市民,您好! 您在临泉县政府热线电话反映农村自建房政策的事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相关负责人进行核实,现将答复如下: 经核实,1、你所述的“废地”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地类性质是耕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该地块禁止建房。 2、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你应按照规定“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建房; 3、关于以老宅基地与现住房屋旁边的地块进行等面积变换一事,请与我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业务人员联系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艾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华峰 联系电话:13470818835 艾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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