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1-06-29 15:59|只看该作者
沙发
市民,您好!
您在临泉县政府热线电话反映农村自建房政策的事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相关负责人进行核实,现将答复如下:
经核实,1、你所述的“废地”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地类性质是耕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该地块禁止建房。
2、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你应按照规定“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建房;
3、关于以老宅基地与现住房屋旁边的地块进行等面积变换一事,请与我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业务人员联系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艾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华峰 联系电话:13470818835
艾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