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1-10-15 16:4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市民,您好:
关于你反应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就问题回复如下:县城管局在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中,已明确指出,洒水降尘每天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完成作业,在气温低于2℃时,应推迟洒水作业时间。在日常监管中,针对环卫公司未按要求,根据气温变化,合理调整洒水作业时间,造成道路湿滑甚至结冰,给人民群众出行造成不便,甚至危害群众出行安全的情况,县城管局根据合同规定,已作出相应处罚。下一步,县城管局将要求环卫公司,合理调整环卫车辆洒水时间,规避上下班高峰期,加大对环卫公司的监管力度,在确保环卫作业质量的同时,避免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努力打造更干净、更美好的临泉,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感谢您的建议。如有疑问,请拨打县城市管理局电话。联系人:孟朝阳,联系电话:17356927009
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