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09-09 08:30|只看该作者
沙发
市民,您好:
您关于河道沟渠利用的建议,县水利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我县县域内主要河道内禁止养殖。按照管理权限,乡镇不具有防洪任务的沟、渠、塘等属乡镇村集体管理,如若在沟渠中种植养殖,请联系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临泉县水利局联系。联系电话:0558-- 6512015
承办单位:临泉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