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10-08 08:29|只看该作者
沙发
市民,您好!
您在政府热线平台反映的问题,经临泉县城管执法局城南中队认真调查,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我局执法队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城隍庙最南端找到放音乐群众要求其降低音量,缩短娱乐时间,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休息并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第六十四条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会加大管理力度,增加巡查频次,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南中队联系。
联系人:韩尚杰 联系电话:18269917875
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04号